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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

2022-09-04 08:15:34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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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

为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 号)要求,支持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学习深造、知识更新,提升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 2025 年,力争将 6 万名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到本科层次,2 万名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到本科层次。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98%以上,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在 1.05 以下。

二、提升对象

未取得本科学历的义务教育专任教师。

三、培养方式

(一)实行“多样化+专项管理”学习路径。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方式,取得考籍或学籍,实行单独管理、单独培养。线下教师培训课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班授课。

(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立交桥”。采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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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培训课程与学历教育课程有效衔接、教师培训学分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的方式进行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培训学分占30%左右,学历教育学分占 70%左右。教师培训由 17 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组织实施并认定学分,学历教育由各培养学校组织实施并认定学分。

(三)制定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相结合的培养方案。教师培训课程方案由全省统一制定,重点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实践能力;学历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由培养学校针对学科教师特点和当地教育教学需要,开发“定制版”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开展专业知识更新、信息技术应用、新课程标准和教法、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知识理论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9 月 10 日前,各市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意向摸底,以县(市、区)为单位登录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l.sdei.edu.cn/jsdwjs/),按要求组织教师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意向统计表,采集报名信息,并建立报名信息库;单种学习路径达不到线下组班人数要求的,由县(市、区)统筹调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培养高校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报名。实行限时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信息库数据按要求统一报名,不在报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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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报名的,不纳入计划管理。成人高等教育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中旬。具体时间按照当年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有关要求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中旬预报名,12 月正式注册报名。具体时间按照当年自学考试有关要求

执行。

(三)培养培训。各培养学校会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针对专任教师特点,培养学校负责制定符合教师专业发展的培养培训方案,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的学业跟踪和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分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的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山东师范大学牵头 17 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方案,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能力考核方案、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编班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激励保障。学历教育学分所需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学分所需费用在省级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中安排,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分3年拨付至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第 1 年按照教师培训报名人数安排经费,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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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年度实际培训人数进行清算结算,培训经费重点用于支付授课教师师资费、场地租赁费等。参加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按时取得学历证书的,每学年继续教育记72 学分,可按 3 年计 216 学分;未按时毕业的,按照实际完成的学分数计算继续教育学分。各地参照本计划的培养和激励方式,可支持幼儿园、高中专任教师提升相应学历层次,纳入专项计划一并实施。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动态考核、定期评估机制,按照自检自查、随机抽查、数据分析等方式组织质量评估,评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地学历提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附件:1.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任

务分解表

2.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考核办法

3.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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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考核办法

一、主考学校及专业

(一)主考学校:山东师范大学

(二)开设专业:学前教育(专科)、学前教育(本科)、小

学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

二、培养周期

培养考试周期一般为 2.5 年。

三、注册报名

实行考籍注册,2022 年 9 月组织预报名,12 月份在山东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每门课程考试成绩由实践部分和理论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理论部分参加每年 4 月、10 月举行的国家自学考试,实践部分由山东师范大学考核。理论和实践两项成绩按比例折合计算为课程总成绩,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获得课程学分。

五、毕业及证书颁发

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合格后,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山东师范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山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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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一)招生学校:17 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

(二)招生专业:详见各基地学校招生简章。

二、学习学制

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一般为 2.5 年。

三、报名考试

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取得学籍。2022 年 9 月组织报名,11 月参加全国考试,12 月组织招生录取,次年 3 月进行学籍注

册。

四、学习与考核

一般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学习。课程由通识课、专业课两部分组成,在培养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五、毕业及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培养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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